服 务 承 诺 书
北京生态文明工程研究院积极响应民政部《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工作的意见》,结合自身能力和工作实际,本着依法办事、公开承诺、服务于民、取信于民的原则,现向社会郑重做出以下服务承诺:
1、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
本院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,坚持以人为本、全面协调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,以开展与生态产业相关的技术研究、学术研究为宗旨,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。
2、开展生态文明与生态产业工程的学术研究与学术交流
利用本院生态产业的研究资源,指导和开展生态文明学术研讨、学术论坛活动,定期组织生态文明与生态产业的学术交流,促进中国生态产业发展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努力。
3、开展与生态相关产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
充分利用我院技术资源,进一步深化关系农业生态环境的无公害有机生态肥、无公害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和健康食品的研究与开发;开展优新品种的种植示范,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持;积极引进国外生态高新技术,并进行利用与推广,从而为我国的生态产业发展服务。
4、积极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态文明观念,提高全民族的生态环保意识
定期举办生态文明理念的专家报告、讲座、学习、编写生态文明丛书,实行低价(或部分赠送)向社会发行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态文明;同时,通过本院网站、多渠道多角度地提高社会全民族的生态文明意识。
5、坚持生态文明理念,促进生态产业发展,服务社会,造福人民。
我们在巩固现有生态产业的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广东柚木种植、武夷山茶园改造的技术支持及生态文明建设规划,达到发展规模化、环境生态化。
6、加强内部管理,建立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自律机制,自觉遵守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强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。使内部管理制度化、工作程序规范化,提高单位自身的社会公信力。
北京生态文明工程研究院对本承诺进行实施,并定期在“www.stwmclub.org/”网站披露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、经登记机关核准(或备案)的章程等,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。
监督电话:010-51581171 010-51581172
联 系 人: 桂先文 邮 箱:guixianwen@sina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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